法制日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李立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日前发布。《意见》以加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七大重点任务,包括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
《意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等。
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意见》规定政府立法要突出重点,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要求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明确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等。
政府决策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意见》从三方面加以规范:一是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三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见》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要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强调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同时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等。
在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方面,《意见》规定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意见》就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定要建立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意见》还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