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中午,王某正在家中准备做中饭,突然外面有人喊道:“王某,有人找你。”王某出来一看,傻了眼,有几个民警,连同村里的两个干部,都聚集在自家的自留地旁边。
王某赶紧走上前去,询问何事。民警指着自留地里茂密的罂粟花,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王某一下子蒙了,暗自想:不就是罂粟花吗?但一转念,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赶紧回道:“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民警解释道:“这是罂粟花,是毒品原植物,是政府不准种植的。”王某这才知道,自己的无知,为自己招来了麻烦。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听别人说,用罂粟花果子烧水给小猪喝,可以预防小猪拉稀。想到自己家里养的多头小猪,平时拉稀的情况时有发生,王某就有心记下了别人的“妙方”。过了一段时间,王某回安徽老家,就顺手带回了一个罂粟花果子。谁知,一剥就剥出好多种子,王某也没在意,就全都撒在了自家门前的自留地上。一段时间过后,田里竟然长出密密麻麻好多罂粟花。因为平时忙于打工,王某也没过问到这些罂粟花。直到民警和村干部找到自家门上,王某才明白,这些罂粟花给自己招来了多大的麻烦。
经过当场清点,王某当初撒下的一个罂粟花果子,竟然长出了1900余株罂粟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罂粟系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最终,王某被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泰兴法院 陈新建 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