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红河(云南)9月28日电 记者储皖中 实习生施怀基 通讯员钟旭 记者今天下午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红河州民警与律师合谋为重刑犯出具虚假立功材料一案刚刚一审宣判,个旧市公安局原民警万云龙与律师黄波因犯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1年零10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黄波以律师身份会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于个旧市看守所的林金凯,林为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告知黄波白鹤斌被人伤害(轻伤)案系常维俊所为的线索。黄波遂找到万云龙(白鹤斌伤害案的承办民警),请其尽快查清此案以为林金凯创造立功条件。万云龙碍于黄波是其朋友之妻和同事之友,且自己接受过黄波的宴请,在黄波制作的一份虚假证明上盖上了金湖路派出所的公章,致使法院对林金凯作出轻判。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两被告均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