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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民警等猥亵跳楼身亡续:交警队教导员被免

2010-09-28 08:40:41   出处:郑州晚报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881

涉案民警的便民座牌被锁在了柜子里。

9月4日晚,美丽的(湖南)凤凰古城。16岁的(湖北)阳新少女阿红来此旅游,却万万没有想到,迎接自己的竟是一条不归路。

9月20日,凤凰县通报案情经过,称阿红是因逃避5名涉案人员的猥亵跳楼自杀,但之后又以涉嫌强奸罪对5人进行逮捕。

涉案民警龚某为交警大队干部

9月21日和24日,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发布两条公告,对于涉案民警龚某的介绍均为凤凰县交警大队民警。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位于凤凰县城土桥路的交警大队。在停车场前的便民公示栏上第二排有一处空白,上面有明显被人撕掉照片和相关信息的痕迹。知情人告诉记者,公示栏上的空白处原先贴着龚某的照片,龚某为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

在该大队,记者试图寻找法制股办公室,但在办公楼未找到悬挂或张贴着“法制股”字样的办公室。在民警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交警大队的办证大厅。大厅里的民警指着大厅左侧的一张办公桌告诉记者,那就是龚某平常的办公地点。

随后记者在办证大厅最右侧的凤凰车管所所长办公室的档案柜里发现了龚某的便民座牌。座牌上显示,龚某的职务为法制股股长。

交警大队教导员被免职

昨日上午11时,凤凰县公安局一名副政委出面接待,但对于案情的进展情况,以及案情背后的一些谜团,他一概不予回复。期间,凤凰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匆匆赶来,但仅仅作出了“案件正在有序进行当中”的回答。

当晚7时,凤凰县委宣传部派人给记者送来一份题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表示:依法办案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的简报。该份简报介绍,自凤凰县“9·4”案件发生以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三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出三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专案组,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二是依法办案,对涉案民警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依法处理。现已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免除职务处分。凤凰县公安局党委正在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三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力做好被害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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