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是成都某高校的大三学生的他,半年前,却“突发奇想”:意图在寝室制造爆炸现场,让人相信他已死亡,以便去青城山“归隐”。可是,爆炸没有成功,他被公安机关抓了,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起诉他。8日,成都高新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马康犯爆炸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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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骄子制造“死亡假象”事件的背后
20岁,本是青春年华。大学生,当属天之骄子。但因沉迷于武侠幻境,为实现和同龄人不一样的理想——到青城山上去归隐,他研制虚假“自杀现场”,但爆炸没有成功,“归隐梦”没能实现。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某大学学生宋科,因涉嫌爆炸罪,站到了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制造自己“死亡假象”
宋科出生于安徽省一个农民家庭。2008年9月,他考上四川成都某大学。
2010年暑假后,宋科本应是大三学生。但是在今年年初,宋科脑子里想到青城山归隐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为了这个“特殊”的理想,他“突发奇想”,在寝室里制造自己“死亡假象”,让大家认为他已经“消失”,这样,他好上青城山“归隐”。
2月23日,离开学还有三四天,宋科提前返校。
2月25日16时许,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顺江小区附近一家液化气站,宋科买了一个4公斤装的液化气罐。随后,他又到一家肉店,买了10元钱的带骨猪肉,是猪的龙骨。
第二天凌晨1时许,学校寝室熄灯断电。宋科开始“部署”:在寝室内4处电源插座上安装电路短路装置;用透明胶把阳台、门缝封死;将买好的龙骨,按人躺卧的骨骼分布形状摆在自己床铺上;把液化气罐放在自己的衣柜里,打开气罐阀门,让液化气充满密闭的寝室。
一切办妥后,宋科将门反锁,离开寝室。为避开监控探头,在宿舍楼二楼至一楼的楼梯间,他翻窗离开。
当晚,有其他寝室同学归来,闻到刺鼻的煤气味,于是通知学校保安。保安打开寝室门后,大家被里面的“摆设”震惊了,迅速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宋科有重大嫌疑。3月2日,民警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一家网吧内将宋科抓获。原来,宋科离开后,便坐车来到青城山,准备上舍生崖自杀,实现“归隐”。但那边正好在修路,宋科无法上去,只好呆在都江堰市。
被抓后,宋科交代,按照他的设想,早上6时30分,寝室会统一供电,他设置的短路装置会因通电而产生火花,从而引起室内的液化气爆炸。这样一来,就可以制造出自己死亡的假象。
而让他“失望”的是,因学校电路保护装置及时跳闸,寝室没有发生爆炸。
被抓获当日,宋科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他都清晰明白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是因为对前途的悲观,才做出错误的行为。”
“我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达到‘消失’的目的,如愿到青城山上归隐。”在法庭上,宋科平静地回答,他实施计划后连夜前往青城山,并没有料到计划会失败。
宋科说,他是根据常识知道到这种方式有可能引起爆炸。考虑到还没开学,楼道、其他寝室里没什么人,这种方式的危害程度小。“我特意选择同学们都未返校的时间实施计划,买的液化气罐都是小的,一共有8个装置,只安了4个,临走时关严门窗,并无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意愿”。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宋科说:“我作为一名学生,进拘留所6个月,我受到了教育,改变了自己错误的想法,请法官判我缓刑,让我继续完成学业。”
宋科的律师辩护说,宋科有意识地将危害行为降低到不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危害结果也没有发生,并且他还是大学生,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高新区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