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王斗斗今年1月至7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已达1233件,审结1060件,收、结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45.23%和32.43%。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的。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介绍说,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我国司法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自1990年至今,已经组织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打拐”专项行动。尤其是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第5次“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各地相继侦破、起诉了一大批重、特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
随着“打拐”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
2010年1月至7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已达1233件,审结1060件,收、结案数量比2009年同期分别上升了45.23%和32.43%;受理、审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件同比上升46.81%和33.3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137人,同比增长75.74%,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238人,同比增长74.37%,重刑率为57.9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1.94个百分点,有力震慑了犯罪,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