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修改草案却一再延期出台,“基本概念”尚未达成一致,内部人士证实“今年出台无望”。作为我国目前级别最高的劳动者薪酬保护法律,《工资条例》的制定之路走得审慎而不顺利……
流水线上的生产工人 阿富 摄
酝酿多年、草案多次修改,却在似是而非的猜测中不断延期出台——作为我国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工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备受期待,但其制定之路却一波三折。
一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如此“难产”,到底“卡”在哪里?
“《条例》的制定遇到了一些绕不开的‘障碍’,需要视各方博弈、利益平衡的结果方能诞生。”
曾参与《工资条例》制定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日前透露,《条例》制定再次进入调研阶段,预测其出台很可能将晚于国家发改委牵头拟定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今年恐无望面世。
工资立法命运多舛
“据调查,2008年20个行业门类收入差距为4.77倍,有的高达10倍。据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6.72倍扩至2008年17.95倍”;“在一般企业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收入差距,特别是劳务派遣工,工资收入仅为同岗位正式工的一半左右”;“1997年至2007年,在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造成部分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下降”……
2010年3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世平的一份大会发言,直指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职工工资多年涨幅过慢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收入分配的特别关注,也促使许多人开始重新审视酝酿多年的《工资条例》。
《工资条例》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制定过程:上世纪90年代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规划后,2003年至2007年为《条例》调研论证阶段;2007年,负责起草工作的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工资立法。
2008年1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表示,工资条例草案已经形成,并将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然而,直到2009年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但《工资条例》草案依然在“不断完善中”。
从2008年初到2009年底,《条例》的制定似乎是一个很少提及的“空白期”。曾参与《条例》起草第一次专家会议的王向前告诉本报记者,全球金融危机一度影响了《条例》的制定,甚至有所停滞。
“有观点认为,最近一年的经济形势不利于《条例》的出台,很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经营情况还比较困难,实施《条例》可能会使它们多付出一部分规范成本,影响其生存。”
王向前说,有关部门担心,《工资条例》出台将遭遇当年《劳动合同法》面临的非议,甚至压力更大。因此,希望“尽可能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