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污染治理不仅在省际之间是难题,就是在同一省的不同城市、地区之间也存在扯皮问题。
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章剑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去年6月开始探索实施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让他们逐步走出窘境。今年将争取在全市推行环保联合执法机制。
一张检查证查两地
炎炎烈日下,尽管不时吹来阵阵微风,但站在浙江庆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安化工)的富马酸车间旁,记者竟然闻不到一点化工原料的气味。
“以前一看见环保局来人就紧张,现在好了,来多少人我们都不怕。”说这话的人是庆安化工副总经理陈顺国。“以前来的时候,哪有这么轻松,每次都弄得脸红脖子粗的。”嘉兴市嘉兴港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雅中更是感慨。
“一年前,庆安化工的环保状况可不是现在这样,”刘雅中告诉记者,庆安化工由于地处海盐县与嘉兴港区的边界,对于这家企业的污染问题,海盐县环保局和嘉兴市港区环保局谁都不想管,致使庆安化工的污染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海盐县与嘉兴市港区的两个工业区毗邻,已投产的分属两地的化工企业就有18家。“由于水系相通但行政区域划分不同,当污染事件发生时,受属地管辖的限制,两地环保部门都很难从根本上查处污染源,出了问题相互扯皮、相互埋怨。”章剑说,仅2008年,海盐县和嘉兴港区发生了多起村民因水、气等污染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的事件。2009年,边界地区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成了环境监管的难点。
“以前,两地都反映对方企业有问题,但违法排污往往时间短、突发性强,总是靠市环保局去执法很被动。能不能打破属地管理的界限,由市环保局授权两地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章剑告诉记者,为破解边界执法“两不管”难题,2009年,嘉兴市环保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确定了“属地负责、交叉执法、协调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海盐县和嘉兴港区的边界地区成为了试点,双方划定了明确的边界地区范围。
章剑认为,边界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的创新之处在于打破了属地管理束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海盐县、嘉兴港区环境监察大队三方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允许海盐县和嘉兴港区的环境执法人员持嘉兴市环保局统一制作的“环保检查证”越境单独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交由属地环保部门处罚,越境执法制作的勘查笔录、采集的样品、保全的物证等属地环保部门予以等效认同。对双方有争议或经协商难以达成共识的上报市环保局协调处理。
鸡蛋里也能挑出骨头
实施一年来,联合执法效果如何?一直参与这项工作的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何明芬的感受是,企业“一次一个样,而双方的互查也让以前被疏忽的企业排污盲点暴露了出来”。
虽然何明芬不是属地的环境执法人员,但是,像庆安化工这样的企业,在何明芬的记忆里,不知来过多少次。
“去年6月5日,边界联合执法行动组第一次行动,我就去了庆安化工。”何明芬说,当时庆安化工的富马酸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比较浓,村民的反映很强烈。检查之后,行动组要求企业整改。
一个多月后,联合执法行动组第二次来到这家企业,发现企业的富马酸车间虽采取了密闭措施,装了一个负压装置,但污染处理装置并没有安装。联合执法行动组要求企业继续整改。
直到今年4月,联合执法行动组第五次来到庆安化工,针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第五次提出整改要求。在经历了五次联合执法后,到目前,庆安化工的污染问题整改效果非常明显。
查对方辖区的企业,执法人员会不会鸡蛋里挑骨头?位于海盐的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厂(以下简称嘉化农药厂)还真遇到了这样的事。
嘉化农药厂是2008年刚从城区搬迁出来的老企业,对于群众反映的企业排臭气问题,企业自己怎么查也查不出原因。今年4月,边界联合执法行动组到企业检查时,嘉兴港区的环境执法人员提出,厂区内污水站的废气排放口可能是恶臭的来源,建议进行整改。
“这个排放口是经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还真没想过这儿会有问题。”何明芬说,联合执法确实发现了平时执法的一些疏漏。
实施联合执法后,嘉化集团副总经理邵生富的感觉是,企业压力确实大了,企业整改的压力就来自联合执法。现在,这家企业购置了有机废气自动监测仪,专门设置在标准值下对厂区进行严密监控。
自联合执法机制推出以来,仅2009年,海盐县和嘉兴港区两地的联合执法行动就开展了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企业29厂(次),立案查处企业1家。“而双方不打招呼的巡查更是经常性的。”章剑说,在联合执法的推动下,两地企业共投入资金500多万元,新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10余套。
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海明告诉记者,实施联合执法后,针对这一边界区域的污染投诉大幅下降,今年以来这一区域的投诉只有七八件。
联合执法组长轮流坐庄
“联合执法行动组执行组长由两地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轮流‘坐庄’。每次联合执法行动都是在行动当天由行动组集体讨论确定检查企业名单,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每次行动后,两地各自跟踪督察企业整改情况,并互通信息。”章剑说,根据规定,联合执法行动组还加强了对两地环保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本地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对联合执法行动和会商工作不主动配合的、对环境信访问题互相推诿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嘉兴市环保局也将对两地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环保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章剑表示,与边界联合执法机制相配套,嘉兴市环保局还建立起边界地区项目审批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对边界地区的一般项目要求通报对方,重大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可能对边界区域造成污染影响的,必须征得边界另一方同意,有异议的项目提交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