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法治资讯 > “平安工程”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平安工程”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2010-08-13 09:55:50   出处:法制网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922

    法制网记者黄辉 法制网通讯员赵征东 陈 翔

    今年4月26日,时速250公里的福厦高铁开通,与2009年9月28日开通的温福高铁一道,在沿线城市间形成“同城效应”,成为助推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引擎。

    然而,在两条高铁500余公里、300多亿元投资的建设过程中,却没有发现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职务犯罪案件。这一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南昌铁路局两级检察院与工程同时进行的“平安工程”活动。

    建立三级预防网络 举报箱摆放到工地上

    早在2005年7月30日和2006年4月18日,在温福、福厦高铁开工前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就与承建单位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创“双优”协议书,把廉洁建路放在重要位置。

    从此,以“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建设,构建预防职务违法防线,实现工程优质、干部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工程”活动,在温福、福厦高铁建设中展开。

    两条高铁动工前夕,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曾先后5次深入到铁路建设单位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与南昌铁路局纪委和承建单位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成立了“平安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活动的开展。

    “温福线福建段投资144亿元左右,福厦铁路投资152.6亿元,工期长达5年,参建单位多,涉及环节更多。”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预防职务犯罪,我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组织保障体系。”

    据了解,“平安工程”活动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建立了三级预防工作网络,在东南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各施工队聘请了32名预防联络员,制定了每半年一次的专项预防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检企双方的预防人员,要求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施工一线检查督促,明确参建单位中工程量较大的3个项目指挥部为检查重点,同时将举报电话公布到施工现场,把举报箱摆放到工地上。

    检察长讲课延伸到一线 千余人次受教育

    “人性本善,既然人可以为善,就可以教化实施。读史对今人也有一定的启发……”这是2006年8月3日,在温福线宁德火车站工地,福州院检察长冯路平上法治课的一个镜头。只见他嘴对话筒,右手画圈,向工程管理人员讲解腐败的原因和防范。

    温福线福建段和福厦高铁总投资300多亿元,福州院调研后发现,大额资金使用容易出现问题,并且主要原因是对掌权人权力运用的失控。为此,该院把预防的重点放在对人的教育上,开办了“检察长法治课堂”。

    于是,福州院4名党组成员在检察长冯路平的带领下,备课、讲课,经常穿梭在施工现场。“我们不仅对权大者讲,还对权小者讲,坚持一季一讲,节假日前讲,做到主动上门和有邀必到,使法治课堂一直延伸到施工一线,并贯穿工程的始终。”冯路平说。

    以“检察长法治课堂”为主阵地的廉政教育,成为两条高铁创“双优”的一个亮点。据统计,仅福厦高铁开工一年的时间,就举办检察长法治讲座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

    与此同时,围绕检察长讲课,南铁两级检察院还采用视频电视电话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发送预防箴言短信强化警示,定期编发《预防通讯简报》、分发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联系卡加强引导,做到教育在先,引导为主,促进自律,拒腐防变。

    “检察建议书”成“红头文件” 施工单位视如珍宝

    2009年10月23日上午,福厦铁路厦门西站工地失火,过火面积2000余平方米,造成经济损失71895元。据查,原因是电焊施工防护不力所致。

    福州院便及时向事故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事故单位认为建议正确而又中肯,于是完全按照检察院的建议整改。随后,福州院又联合事故单位,将火灾教训向其他施工单位通报,在福厦线各参建单位间引发了一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生产安全”的大比武。

    “在两条高铁建设中,‘检察建议书’成了约束力较强的‘红头文件’,施工单位都视如珍宝。”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检察机关不仅对事故提建议,还对隐患提措施,帮助施工单位防患未然。

    记者了解到,在整个高铁建设中,除了发“检察建议书”,福州院还采用口头的方式沟通,仅对应当限时解决的敏感性问题,就23次向当事单位提出建议,帮助整改。

    其中,根据福州院“双签制”的建议,工程建设单位在与施工、设计、审价、监理等单位签订施工、设计等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廉政协议”,把廉政协议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同时设立拒礼拒贿登记卡、廉政建设跟踪监督卡,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洁从政“三挂钩”。

    “凡执行廉政协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编入不良诚信‘库’,严重者写入行贿档案‘黑名单’,凡违反廉政规定的人员一律给与处罚。”冯路平说。

    施工单位寻求法律帮助 形成依法办事良性循环

    2007年12月的一天,福厦线的一家施工单位反映,市场钢筋水泥涨价,供货商不愿意供货,影响到工程进度。了解情况后,福州院主动与供货商联系,讲解《合同法》的规定,告知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协商,供货问题得以解决,工程正常进行。

    像这样,通过现场走访发现问题,从法律角度提供服务的事例不胜枚举。据不完全统计,在两条高铁建设期间,福州院就较大的事项为施工单位提供法律帮助的就有12次,保证了工期的正常进行。

    “检察院主动为施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施工单位也会主动找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并根据检察院的建议依法行政,形成了依法办事的良性循环圈。”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说,正是由于“平安工程”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把温福、福厦高铁各参建单位都纳入其中,最终才结出“工程、人员双平安”的果实。

    法制网南昌8月11日电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