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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司机撞伤22人刑拘获释 因伤者死亡7年后获刑

2010-08-06 09:25:24   出处:重庆晚报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785

 

 犯罪嫌疑人李继兴(着橘红色背心者)正在接受公开判决。

他开车造成连环车祸伤22人。

2003年底,他因开车造成一起5车相撞、2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刑事拘留。拘留期满后,他被释放。几年时间过去了,他却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成了网上逃犯。这是为何?

原来,在车祸发生后的第二年即2004年8月,22名伤者中,有一人不治身亡。

昨日,在(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召开的九龙坡、高新区交通肇事罪公判大会上,吉林籍司机李继兴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时间1:2003年12月28日

大货车酿连环车祸 司机被拘留一月

当天下午15时50分许,高新区二郎水碾转盘发生一起连环车祸:一辆大货车和一辆长安货车、一辆大客车、两辆出租车撞成一团。车祸现场,到处是车身碎片,一片呼天抢地声。

是时,25岁的吉林籍驾驶员李继兴驾驶一辆牌号“吉J90629”大货车,从二郎驶往水碾方向行驶。行至大件路至水碾转盘下坡路段时逆行驶入转盘内,导致车祸发生。

经辖区交警调查确认:这起事故导致5车受损,22人不同程度受伤,大货车司机李继兴,因采取措施不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次日,李继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该起事故暂未造成人员死亡,其经济损失也未达到追刑标准。1个月刑事拘留期满后,李继兴被释放。

时间2:2004年8月16日

连环车祸起波澜 重伤者不治身亡

事故的22名伤者中,小货车内3人都受了重伤,包括43岁的王贵平。

2004年8月16日,即事故发生8个月后,王贵平不幸去世。经医院及尸检报告确认:2003年底的那场车祸,是导致王贵平死亡的直接原因。

如此,这起无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一下子变成了导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达到交通肇事罪的追刑条件。作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肇事司机李继兴,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时间3:2004至2009年

肇事司机杳无音信 被列为网上逃犯

得到王贵平死讯的辖区交警,立即与肇事司机李继兴联系。但民警发现,无论是电话还是信件,都无法联系上李继兴。

另一方面,死者王贵平的家人,向事发地辖区九龙坡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承担王贵平的死亡赔偿金。开庭当日,肇事司机李继兴和车主都没有到庭应诉。

法庭进行了缺席判决。此后,法警还前往李继兴户籍所在地吉林省。由于没有找到强制执行的财产,此行未果。李继兴也没有出现。

在多方尝试寻找李继兴未果后,去年,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全国范围的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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