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着双脚、戴着手铐的卖淫女,在众目睽睽之下,由一根长长的牛绳牵着,在警方“护送”下,到案发地指认现场。
7月5日起,这组照片成为网民热议焦点。记者昨日获悉,公安部对此已表态。昨天,河南媒体报道称,公安部下发通知点到了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这一做法,并称此方式“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
昨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向记者表示,网上所流传的照片并非“游街”,而是指认现场,“我们确实有不妥之处,早已经进行整改。”
网友发难:卖淫女遭绳牵示众 引网友不满
据悉,7月3日晚,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抓获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7月5日,本地媒体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公布了涉嫌卖淫女子的照片,也没有对图片进行马赛克处理。
媒体不仅交代了事情的经过,还公布了被抓获的两名涉嫌卖淫女的3张照片。卖淫女的衣着、相貌、神情均清晰可见。
帖子发出后,引发网民关注,多家媒体随后也对此跟进报道。
公安部发文:严禁让卖淫嫖娼者游街示众
昨天一早,各门户网站均转载“公安部严禁对卖淫嫖娼人员游街示众”的报道,报道称,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通知中特别提到:“近日,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将抓获的涉嫌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的照片在媒体上公布。
记者连线了《大河报》采写该稿的记者李红汛。李红汛称,消息来源于河南省公安厅,自己也已看到该文件,内容真实可靠。
昨日下午,东莞警方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获悉该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