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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

2008-06-03 19:54:30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703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3号

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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