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连云港律师网,如果您还帐号?您可以 免费注册 ,如果您已经是本站的会员,您可以在此 会员登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

公告:欢迎光临连云港律师网,请律师会员上传照片!
搜索: 您的位置主页 > 法律文书 > 公证法律文书

企业租赁经营承包合同公证书

2008-05-31 22:36:42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1658

  兹证明出租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与承租方代表ХХХ(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Х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ХХХХ》(相应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租赁合同;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在证词中列明;   3、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4、其它类型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本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