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电力机车贮备保管办法
铁道部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内燃、电力机车的贮备、保管工作,根据部(1971)交辆字1380号文颁发的《铁路机车运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贮备机车的分类
根据机车运用工作的统一安排,保证完成铁路运输任务多余的机车加入贮备。贮备机车分为部备、局备和段备。部、局备机车贮备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满一年要轮换。段备机车不得少于二十四小时,不超过十五天。
二、加入及解除贮备的手续
加入部、局备机车须由机务段段级主要领导干部、驻段验收员和司机长共同检查签认合格后,通过机调逐级申请,部备机车由交通部、局备机车由铁路局批准后方可加入。解除的手续与加入时相同。要认真填写“部(局)备机车记录卡”(附表),由技术室负责保存。
段备机车由铁路分局负责掌握和管理。
三、贮备机车管理工作
1.部、局贮备机车应停放在机务段指定的专用停放地点,严加防护。电力机车的停放线应有接触网或辅助电源,并在进口处设隔离开关,开关正常位为断开。
2.要配备专职的机车贮备人员,并有明确分工,负责机车检查、维护、保养和看管工作。保证机车在贮备期间不降低质量、不拆卸配件、不腐蚀生锈、不损坏零件、不丢失工具备品。
四、贮备机车的技术条件
1.机车在加入部备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允许出库牵引列车条件。
(2)符合架修修程规定的技术要求和限度。
(3)新造、厂修或架修后,干线机车运行不少于一千公里,不超过一万五千公里;调车机车运用不少于十天,不超过四十五天。
(4)冬季防寒装备完备。
2.机车在加入局备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允许出库牵引列车条件。
(2)符合段修规程允许使用的技术要求和限度。
(3)新造、厂修或架修后,干线机车运行不少于一千公里,不超过六万公里;调车机车运用不少于十天,不超过六个月。
(4)冬季防寒装备完备。
五、贮备机车的整备
1.内燃机车在加入部、局备前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加入贮备的机车必须由正常牵引运用的机车转入。如系由修理后转入,需经过牵引试运,并消除试运中发现的不良处所。
(2)当机车冷却水温度降低到30~40℃时,开放冷却系统各塞门、堵及止伐,排净柴油及冷却系统各管路、冷却器、加热炉、热交换器、司机室散热器和水泵等内的水。
(3)从燃料箱和燃料管中排出柴油。
(4)检查柴油机润滑油、液力传动油的油位及油的质量,如符合标准时,可以存放,不必排出。严寒地区机车有关上述油脂的处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
(5)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伐,用压缩空气吹扫空气主管、风缸、油水分离器和空气压缩机冷却器,排出积水和油垢。
(6)用压缩空气吹扫所有电机、电器、车体及走行部。
(7)对电器部分所有换向器、接触器等的接触点上涂抹工业凡士林。
(8)检查车轴轴箱、牵引电动机抱轴承、齿轮箱或车轴齿轮箱、中间齿轮箱的油位,不符合标准时加油。
(9)测量主、辅电路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
(10)放出砂箱内的存砂,并清扫干净。
(11)蓄电池调整好比重,连接板涂以工业凡士林,清扫外壳后,装回原处或吊下集中存放。
(12)烟囱、冷却风扇上部、车体通风机、空气过滤器外部、牵引电动机通风口均应加盖。
(13)检查灭火器,清点工具、备品,应齐全;损坏、丢失的应修好、补齐。
(14)卸下检修机车制动各伐,清扫给油后装回原处;自动制动伐把手用铁片固定于保压位置。
(15)关闭门、窗及百叶窗,锁上车门。
2.电力机车在加入部、局备前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彻底清扫、检查各电机、电器,去除灰尘及油污。
(2)走行部暴露的金属转动磨擦部分,经清扫后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3)蓄电池按规定调整电解液比重,清扫外壳后,在机车上存放。
(4)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伐,用压缩空气吹扫空气主管、风缸、油水分离器,排除积水和油污。
(5)主变压器、油浸调压开关及油浸励磁变压器应保持规定的油位,防潮剂应合格。
(6)引燃管的冷却液应适应贮备期间的最低气温,并保持中等液面高度。
(7)放出砂箱内的存砂,并清扫干净。
(8)检查灭火器,清点工具、备品,应齐全;损坏、丢失的应修好、补齐。
(9)卸下检修机车制动各伐,清扫给油后装回原处;自动制动伐把手用铁片固定于保压位置。
(10)关闭门、窗,锁上车门。
3.上述整备工作,自接到调度命令时起,在十天内完成,并由机车验收员、司机长、贮备人员进行检查,合乎要求后,逐级报告机车调度。
六、贮备机车保管期间的保养和技术检查
1.内燃机车应做到:
(1)每周转动曲轴一次,每次要在两转以上或进行甩车。每半月用启动润滑油泵或其他方法向各处充油,并打开各检查孔盖,检查各零、部件有无锈蚀。
(2)每月移动一次机车停放位置,变换车轮踏面停在钢轨上的位置。
(3)液力传动的机车利用其他机车牵引,在停留线上每月移动一次,要使各传动齿轮箱的齿轮、轴承获得润滑油。液力变扭箱,每两个月利用油泵从外部向油管路强迫充油一次。
(4)雨季中,应检查机车有无漏雨情况。雨季后,应打开轴箱盖,检查润滑油中有无雨水进入,以防锈蚀。
(5)每半月检查蓄电池电解液一次,按规定进行充电,充电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每年进行一次容量检查,容量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6)雨季中天睛时,应打开车门和各窗户以及牵引电动机检查孔盖,使内部通风干燥。
2.电力机车应做到:
(1)天气晴朗时,机车升弓开动全部通风机,使牵引电动机短路加热,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2)每月移动一次机车停放位置,变换车轮踏面停在钢轨上的位置。
(3)每月检查蓄电池一次,按规定进行充电。
(4)雨季中,应检查机车有无漏雨情况。雨季后,应打开轴箱盖,检查有无锈蚀。
(5)检查防潮剂。
(6)雨季中天晴时,应打开车门和窗户,使车体内部通风干燥。
3.局机车车辆处长和验收主任每季,机务段段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验收员每月,应分别会同机车贮备人员抽查贮备、保管机车状态,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措施。
4.严禁拆卸或转用贮备和保管机车的原有配件。
七、贮备机车的解除
1.内燃机车在解除贮备前应做到:
(1)解除机车在贮备时所作的防护工作。
(2)测量主、辅电路绝缘电阻,不符合轮修标准时,检查处理。
(3)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根据前一次充电后的间隔时间,需要时进行充电。
(4)贮备机车周围空气温度低于5℃及0℃时,应移入库内分别存放一昼夜及两昼夜以上,再注入加热过的冷却水和润滑油。先加入40~60℃的水,后再加入70℃或更高温度的水。
(5)检查机车各部技术状态,整备机车,达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允许出库牵引列车条件。
2.电力机车在解除贮备前应做到:
(1)解除机车在贮备时所做的防护工作。
(2)测量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不符合定修标准时,检查处理。
(3)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根据前一次充电后的间隔时间,需要时进行充电。
(4)检查机车各部技术状态,整备机车,达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允许出库牵引列车条件。
3.解除部、局备机车,自接到命令之时起,除必要时在库内存放时间以外,于三十六小时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八、其他
1.已超过厂或架修走行公里,状况不良不能继续运用的机车,以及由于破损,需要较长时期停用待修的机车,均应按本办法进行保管。
2.前项机车的保管,由机务段报铁路局批准。解除的手续同。
(附表略)
197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