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出台,可作为未审结案件赔偿计算依据。
2019年1月24日,经过李以宽申请,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向其发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公开了4项数据。据此,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费用标准数据如下:
1、2018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2018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2018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20845元;
4、2018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5、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741元。
(2018年平均工资数据要到2019年5月前后出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