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办法(暂行)
政府系统网站是在现代社会环境下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实现政府与公众广泛沟通的重要桥梁,对于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二、评估内容
包括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两个方面。网站建设包括政府信息公开(35分)、网上办事(35分)、政民互动(27分)、网站性能及设计(3分);内容保障是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信息目标任务情况。
三、评估方式
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坚持公众评议和专家考评相结合,日常监测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采取网上公众评议、日常监测、专家考评三种方式。
(一)网上公众评议。采取网上调查的方法广泛听取公众对被评估单位门户网站的意见。
(二)日常监测。根据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对被评估单位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日常监测。
(三)专家考评。由委托的专家评估组根据指标体系对被评估单位门户网站进行跟踪评估。
四、评估程序
(一)自查。被评估单位根据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每季度自查。
(二)督查。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将对被评估单位自查情况不定期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评议。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网上公众评议、日常监测、专家考评情况,以及督查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年度绩效评估报告。
五、评估结果
(一)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范围。
(二)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组织领导
全市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其中: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被评估单位要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网站绩效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巴中市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