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外经贸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江苏省外经贸发展纲要
(2009—2012)
我省外经贸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更高的发展平台上。不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外经贸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抢抓机遇,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外经贸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江苏省外经贸发展纲要(2009—2012)》(以下简称《纲要》)。
一、江苏开放型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挑战和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全球贸易投资活跃,世界经济增长强劲,江苏外经贸发展迅速。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的三年,外经贸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发展水平迅速提升、发展质量迅速提高。三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644亿美元,年均增长24%,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对外贸易规模以年均500亿美元增加,年均增长19.8%,2008年达到3924亿美元,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二位。开发区集聚效应不断增强,2008年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分别占全省的77%、71%。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新签合同额、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实现快速增长,近三年累计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达到14.3亿美元,超过历年总额的70%。我省外经贸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以来,全省涉外税收以年均28.2%的速度增长,2008年涉外税收高达1322亿元,超过全省税收总额的1/5;全省外经贸带动就业700多万人。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世界经济进入新的调整期。江苏外经贸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国际金融危机不仅对当前增长而且也将对长远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是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流动性紧张,企业倒闭数量增加,跨国公司的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降低,投资步伐放缓;国际市场需求规模萎缩,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消费模式产生深刻影响;供需失衡使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贸易壁垒不断增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世界产能过剩短期内难以消化,跨境直接投资充满变数。二是技术变革促使竞争加剧。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危机都会带来新的技术变革,形成新的业态和新的产业,核心发展领域的改变导致竞争力此消彼长。江苏正处于培育和壮大外经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期,只有顺应技术变革的要求,加快技术进步步伐,才能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三是江苏外经贸结构还不能适应新一轮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吸纳资金的能力较强,而吸引高端人才、智力成果等创新要素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规模扩张能力较强,结构和内涵提升能力较弱,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企业还不多、不强,国际话语权较弱;产业、企业的规模与效益尚不协调,国际分工总体上仍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应变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有待提高;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和能力不强;土地资源、环境容量、人力资源短缺制约外经贸空间的拓展和质量的提升。
国际经济形势虽然复杂多变,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没有改变,以高科技引领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没有改变,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总体上仍处于战略机遇期。一是国际产业布局重新调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国际产业布局重新调整,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为我省吸引国际产业资本、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为吸引投资,各国降低投资门槛,采取便利化措施,有利于我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二是我国市场的稳定增长增强了对先进生产要素的吸引力。我国积极推行扩大内需等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济率先出现企稳向好的趋势,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增长预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先进技术和高层次人才,促进产业链向高端环节转移,扩大技术溢出效应,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三是长三角一体化和沿海开发战略有利于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长三角发展战略地位和对生产要素的吸聚能力,给江苏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带来良好机遇。沿海地区的开发开放,有利于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状况,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强化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及东北亚地区的国际合作,培育新的增长极。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既要千方百计保增长,又要抢抓机遇,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和创新发展思路,抢占发展制高点,构筑发展新优势,在新的发展阶段促使江苏外经贸走在科学发展的前列。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原则
今后一个时期江苏外经贸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以保增长促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国际竞争力为主要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为基本途径,以自主创新为主要动力,推动外资、外贸、外经、外包、外智“五外联动”,加快开放型经济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空间拓展、活力增强,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优势,为实现全省“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到2012年,全省外经贸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保持规模优势。确保开放型经济在全国前列的位次不后移、份额不减少,全省利用外资规模和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对外贸易规模、境外投资位居全国前列。
优化区域布局。提升沿沪宁线地区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沿江地区产业向高端延伸,提高在国际分工与合作中的地位;加快沿海地区开发开放,培育新的增长极;加快沿东陇海线地区的开放进程,壮大发展规模。
促进结构调整。树立江苏外贸品牌形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中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进一步提高,苏南地区外经贸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苏中、苏北地区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占全省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外经贸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提高。
2009—2012年全省外经贸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超前谋划和有效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我省经济发展转型的双重挑战,各级政府要坚持超前谋划,引导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以经济全球化的视野引领开放型经济新一轮发展。与此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掌握市场规律,有效引导市场力量,形成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2.坚持稳定外需与扩大内需相结合。努力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内在要求,也是调结构、增效益、上水平的重要保障。一方面,通过扩大内需增加先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的集聚,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出口竞争力;另一方面,稳定外需,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劳动者收入的增加。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现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双轮驱动”。
3.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开放型经济不仅要着眼于经济开放,而且要着眼于制度创新。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充分利用外部条件结合起来,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以打造新的增长极为重点,统筹推进开放型经济区域协调发展
1.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全面提高苏南地区外经贸发展水平,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产业,着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先发优势,把苏南建成产业高地、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不断提升在国际分工和合作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苏中苏北地区开放步伐,有序引导外资北上,避免地区之间招商引资的过度竞争,在扩大苏中、苏北地区利用外资规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后发优势和潜在优势,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在苏中、苏北地区形成3—5个外资发展极和一批重点产品出口基地。加强苏北地区外资集聚区建设。重点推进徐州的德资集聚区、连云港的日韩资集聚区、淮安的台资集聚区、盐城的韩资集聚区和宿迁的台资集聚区建设。
2.放大沿海开发开放效应。从战略高度推动沿海开发开放,把沿海地区培育成江苏乃至我国东部地区外经贸发展的新增长极。利用岸线资源和区域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医药、现代物流、工程机械、船舶、汽车、石化等产业。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调整和完善沿海地区开发区规划。加快已批准设立的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沿海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以临近深水海港区域为依托,推动区港联动,建设临港工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重点建设连云港、洋口港、大丰港、吕四港等临港开发园区,发展临港产业。探索设立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鼓励并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重点推进沿海地区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和日韩等东北亚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
3.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围绕上海加快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主动承接新一轮辐射带动,积极推进服务业开放,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的配套服务,推动产业相互融合和错位发展。支持和服务上海世博会,抢抓世博会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加快跨区域合作开发,重点推动沿海地区与上海的交流合作。优化综合环境,以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交通、科技、环保、信息化、诚信体系、涉外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二)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重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1.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结合江苏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增强产业链竞争力为着眼点,以特色产业园区为依托,提高产业组织程度,增强整体竞争力,重点提升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船舶、纺织、轻工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把新能源产业作为优化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突出抓好太阳能光伏和风能设备制造两大重点,到2012年,建成一批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把江苏建设成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构建集芯片设计、加工制造、封装测试于一体的产业链,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的配套能力,到2012年,建成全球有影响力的信息技术研发基地、软件基地、信息产品制造和出口基地,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年均增速10%左右。主攻高端制造环节,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成套设备、高新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基础件,把我省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7%左右。通过引进和创新,推进产品结构优化,促进产业集聚,到2012年,基本建成以沿江地区为主、沿海地区为辅,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船舶工业基地,船舶出口占全国的1/3以上、世界的1/10左右。加快纺织、轻工生产设备更新换代步伐,到2012年,纺织、轻工出口年均增长10%左右,纺织服装出口占全国20%左右、全球5%左右。
2.促进产业高端化。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技、产业与贸易发展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支撑未来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引导外资投向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打造风电、光电、光伏、硅材料、碳纤维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设备等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引导外商投资向研发和销售两端拓展,推进重点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加快建设工程机械、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设备、平板显示器件、船用动力、航空动力、数控机床、软件、集成电路、家用纺织等特色产业基地。到2012年,新增100家外资研发中心,培育500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成100个特色产业基地,形成5万亿元产业规模、1500亿美元出口规模。
3.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优势产业。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通过引进境外的管理、技术、人才等要素,改造提升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到2012年,江苏省出口品牌超过200个。针对有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积极组织新能源、新光源、电子信息、新医药、服务外包等专业展会,使其成为国内知名展会,扩大品牌的影响力。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为依托,建设一批出口基地,引导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到2012年,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兴贸、机电、光伏、轻纺产品等出口基地超过35个,出口基地对特色产业发展贡献率超过50%。
4.加大农业开放力度。引导外商投资现代农业,推进宿迁骆马湖、无锡太湖、徐州沛县、连云港东海等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外向化水平。重点推进扬州、昆山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及无锡锡山、淮安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等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进一步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资金发展现代农业。依托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优势,加大农产品出口基地、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力度,努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品牌,积极开拓特色农产品出口市场渠道,扩大出口规模,进一步促进农业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和国际竞争力增强。沿海地区要充分利用农业外向基础较好、滩涂和港口优势明显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
(三)以提升功能为重点,推动开发区新一轮发展
1.全面提升开发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快开发区资源整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对少数尚未设立开发区的县(区)、重要港口地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区,适时批准设立省级开发区。及时启动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对原规划范围已经完成建设的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调整和扩大规划范围。到2012年,开发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达6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达35%,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达80%,进出口占全省的份额保持在70%左右。建成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销售2000亿元以上的开发区,15个销售1000亿元级的开发区。
2.完善开发区功能。加快开发区科技创新功能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变,到2012年建成10个左右创新型园区,开发区内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超过200家,研发机构超过3000家。研究探索在苏州工业园区和花桥经济开发区建立服务外包特殊监管区。积极争取在连云港、南通、镇江、江阴、太仓、大丰等沿海沿江重点港口建立保税港区,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省辖市和重点县(市)设立出口加工区。完善和推广昆山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功能试点经验,加快全省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的功能建设。拓展各类特殊功能区在保税、通关、物流、商品展示、贸易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
3.加强南北合作。进一步推进南北共建开发区建设和跨江联动,落实好现有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增加南北共建开发区数量,扩大共建范围。完善共建机制,提高规划和建设水平,增强苏中、苏北地区承接苏南产业转移的能力。打破条块限制,积极探索区域合作开发新模式。
4.增强口岸功能。坚持开放与管理并举、重点与一般兼顾的方针,从总体上增强全省口岸功能。抓紧实施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并完善集疏运体系,在适时加密至日韩、港澳台和西欧航线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增开至北美和澳洲航线。依托产业和区位优势,抢抓机遇,增开航线航班,增强无锡机场和常州机场的综合运输能力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常州机场、兴东机场、涟水机场建设和对外开放步伐。支持徐州观音机场一类口岸建设工作,形成区域航空交通中心。加快太仓港规模化、集约化集装箱作业区和集疏运网络建设,着重围绕近洋和内支线增开航线航班。加快推进连云港口岸资源整合和布局优化,在加快深水航道建设、开辟新港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增开国际海运航线,逐步形成覆盖全球主要港口口岸的国际航运网络;扩建白塔埠机场,力争提升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全力推进如东洋口港和启东吕四港对外开放;加速做大做强大丰港口岸,认真规划并抓紧实施滨海港的开发建设和对外开放;大力拓展盐城机场服务范围,新辟货运功能,增强面向日韩的国际运输能力;加快江苏里下河物流中心内河开放口岸建设。
(四)以深化合作和扩大开放为重点,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引领新一轮产业发展。以世界市场未来需求为着眼点,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密切关注世界经济新一轮增长的重点产业,注重引进先导性新技术,加快最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多学科前沿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应用的大型综合平台建设,建立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吸引世界最新科技成果在江苏最早转化,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努力形成新一轮产业高地。加强与境外研发机构的合作,实现跨国(境)产学研结合,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打造我省新一轮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金融创新、政策保障、资金扶持等政策措施加速产业化,为吸纳世界先进科技成果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2.拓宽开放领域。充分利用国内市场吸引力日益增强的优势,着力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加快现代服务业开放,努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加强物流、金融、商贸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支撑。充分利用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在更广领域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进一步开拓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促进科技国际化。大力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我省合作办学,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力拓展对外文化产业交流和合作,加强重点文化品牌建设,组织具有江苏品牌的国际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对外贸易,推动江苏优秀文化产业走向世界。
3.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发挥我省与台湾经贸关系密切的优势,拓展苏台合作领域,进一步提高苏台经贸合作水平。提高苏南地区台资产业层次,建立多个国家级和省级涉台经贸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台资在苏中、苏北地区进行产业布局,在苏中、苏北培育若干个具有产业特色的苏台投资合作促进区。加强苏新合作,通过江苏—新加坡理事会、苏州工业园区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等平台,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在扩大开放领域上先行先试,进一步提高园区发展水平;充分吸取新加坡在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方面的经验,不断移植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模式;开展更多技术、项目、人才合作,加快南京生态科技岛、苏通科技产业园、丹阳中芬数字生态园和苏宿工业园建设。继续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充分发挥我省友好省州全国最多的优势,加强经贸合作关系。
4.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并购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引导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我省新兴产业,促进股权基金投资于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鼓励我省企业在境外上市和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抓住国家对设立私募基金、创投基金、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下放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境外各类投资基金。到2012年,新增引进30个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推动30家以上投资性公司落户江苏。加大间接利用外资力度,支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医疗卫生等领域利用国外优惠贷款。
(五)以调整结构为重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1.提升一般贸易发展质量。努力扩大一般贸易出口,逐步提高一般贸易比重,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大力支持和发展消费品出口,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扶持光伏、生物医药、风电设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纺织服装、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经营能力的大型外经贸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带动出口。到201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一般贸易占比达到15%,比2008年提高约7个百分点。
2.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资源消耗少、产业配套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吸引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环节转移到我省,延伸和完善加工贸易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为加工贸易内销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搭建配套协作平台,鼓励民营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配套,加快加工贸易本土化。强化加工贸易载体建设,整合、拓展现有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互补。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苏南地区加工贸易向苏中、苏北地区梯度转移。
3.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引导出口企业全方位开拓市场。巩固和深度开拓美国、欧盟、日本等主体市场,加快开拓东盟、非洲、中东、大洋洲、南美等新兴市场,加快推进市场多元化。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对外投资等多种途径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江苏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自主营销能力。在保持外销市场份额的同时,引导出口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支持各类专业市场发展成为国际采购中心。
4.积极引导进口。建立省级进口协调机制,优化进口结构,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资源、原材料。积极开辟进口渠道,实现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加快培育进口经营主体。加强对重要商品的监测,保持合理的进口数量和结构。
(六)以服务外包为重点,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1.积极扩大服务贸易规模。重点发展国际物流、服务外包、国际会展、文化创意、商贸流通、国际旅游、医药研发等服务贸易行业。大力推进商贸流通业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分销手段、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我省的商贸业态。到2012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220亿美元,年均增长20%左右。服务贸易规模在全国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进一步缩小与先进省市的差距。
2.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发展示范区和集聚区。培育服务业开放各类载体,确定一批全省服务贸易示范区和一批全省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打造一批知名服务贸易品牌,形成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带。做大做强花桥国际商务区,推动南通家纺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吴中生物医药研发与测试中心等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
3.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主动承接国际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转移,加强与国际外包大型企业合作,积极做好在岸外包业务,重点培育和发展软件研发、动漫创意、医药研发、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金融后台服务等产业。突出抓好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建设,特别是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软件名城、国家级软件园的建设,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服务外包集聚区。引导企业从低中端向高端层次和环节转变,从一般服务外包向形成江苏外包品牌转变。到2012年,初步建成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形成初具规模的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形成年收入1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00家,年收入50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0家;年培养服务外包实用型人才超过10万人,年新增吸引大学生就业超过8万人;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总额超过30亿美元,服务外包企业数超过3000家,从业人员数超过50万人。
(七)以培育本土跨国企业为重点,加快“走出去”步伐
1.扩大境外投资规模。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合作提升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和吸纳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经营主体。搭建中国(江苏)企业跨国投资平台,使其成为对外投资政策发布和投资项目对接平台。引导企业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 通过境外投资进行海外战略布局。力争2009—2012年累计境外投资额达到25亿美元,超过2009年以前累计境外投资额。
2.稳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和集聚区建设。支持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和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东道国国情的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境外产业集聚区,引导我省家电、纺织、轻工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有序转移,在亚非等新兴市场集聚发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3.不断拓展境外投资合作的领域和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项目合作开发,重点推动铁矿石、煤炭、木材、有色金属等领域的投资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境外销售公司、产品展示中心、品牌专卖店和售后服务网络等,形成稳定、畅通的产品出口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强国际技术、信息和人才交流。不断创新境外投资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并购、参股、合资合作、境外上市等。
4.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综合效益。重点开拓发达国家劳务市场和技术含量高、收入高的工种行业,强化对外劳务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支持我省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业务,推进企业跨行业、跨地区重组,形成更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八)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我省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按照分类培养、整体推进的原则,着力加强外经贸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外经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适应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的国际化人才队伍。依托“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出国(境)培训计划”,加强对外经贸从业人员的培训。继续加强与港澳台、新加坡、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培训,推进各类大专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引进境外培训机构,提高培养能力和水平。建设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更多服务外包人才。
2.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江苏开放型经济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制订和实施吸引外经贸优秀人才来江苏工作规划。抢抓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引智工作的新机遇,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驻外机构、境外高校、研发机构等的合作,定期在境外举办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活动。依托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类孵化器等载体,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交流合作等平台,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学技术领军人才,适应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紧缺人才,熟悉国际经贸法规和经济运行规律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落实海外人才引进各项政策保障措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
江苏外经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保证顺利实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纲要》的实施。省政府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委员会、商务厅、环保厅、外办、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旅游局、物价局、台办、侨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外汇管理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贸促会、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研究协调解决涉及全省外经贸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外经贸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的监测分析。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对出台的外经贸政策进行评估,提出完善意见。协调组织省级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相关工作,协调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完善外经贸绩效评价体系,引导各地科学发展。
(二)建立稳定的外经贸政策促进体系
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外经贸的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地方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推动政策集成,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努力为外经贸发展营造“服务环境最好,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的发展环境。建立江苏省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促进机制。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加大对开拓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出口基地建设、“走出去”、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以高新技术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为依托,提升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建设,提升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水平。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搭建融资平台,推动外经贸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对接。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积极探索风险补偿机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各市、县和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导向,强化重点,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新要求,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三)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降低企业商务成本,在货物通关、出口退税、用工成本、信用保险、收结汇等方面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加快外资项目审批权限配套下放步伐。建立外经贸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形成信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法制建设,营造公平、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做好江苏电子口岸建设相关工作,完善电子口岸运行机制,提高通关效率。积极争取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快企业外汇资金周转。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事前防范预警系统,建立由政府、商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涉案企业组成的贸易摩擦联合应对机制,积极有效地应对贸易摩擦。建立有效的外商投诉、调解和仲裁机制。加强对我国已签订的自贸区协定的宣传,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协定安排下的各种投资和贸易便利措施。
(四)深化外经贸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突破行政体制限制,创新国际投资贸易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精简统一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防止体制回归,使开发区继续成为创新体制机制的先行区。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国有外经贸企业集团重组、改制步伐;支持外经贸大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贸工技一体化方向发展,增强外经贸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形成专业化的外经贸中介服务网络。加强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国际商务服务机构、财务和业务顾问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发挥省贸促会在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海外各种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整合驻外资源,在宣传江苏、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