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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2009-10-17 11:29:10   出处:   发布人:连云港律师网   浏览:684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
  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
  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
  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
  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
  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
  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
  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
  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
  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
  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
  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
  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
  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
  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
  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八条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
  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
  入。
  第九条 收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
  (二)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
  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
  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四)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价款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五)风险准备金补亏等其他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第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受
  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和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
  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二)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
  相关规定按实际计提的金额确定。
  (三)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
  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四)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第十二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是指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减
  去负债后的余额。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将当期各项收入和费用结转至
  净资产。
  净资产应当分别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
  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
  第十三条 净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向企业和职工个人收取的缴费,按照收到的金额增加净资
  产。
  (二)向受益人支付的待遇,按照应付的金额减少净资产。
  (三)因职工调入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入金额,增加净资产。
  (四)因职工调离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出金额,减少净资产。
  第三章 列报
  第十四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
  动表和附注。
  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
  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
  第十六条 资产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一)货币资金;
  (二)应收证券清算款;
  (三)应收利息;
  (四)买入返售证券;
  (五)其他应收款;
  (六)债券投资;
  (七)基金投资;
  (八)股票投资;
  (九)其他投资;
  (十)其他资产。
  第十七条 负债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一)应付证券清算款;
  (二)应付受益人待遇;
  (三)应付受托人管理费;
  (四)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五)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六)应交税金;
  (七)卖出回购证券款;
  (八)应付利息;
  (九)应付佣金;
  (十)其他应付款。
  第十八条 净资产类项目列示企业年金基金净值。
  第十九条 净资产变动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
  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一)期初净资产。
  (二)本期净资产增加数,包括本期收入、收取企业缴费、收取
  职工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转入。
  (三)本期净资产减少数,包括本期费用、支付受益人待遇、个
  人账户转出。
  (四)期末净资产。
  第二十条 附注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一)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二)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三)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四)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附录:
  资产负债表
  会年金01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负债和净资产 行次 年初数期末数
  资产: 负债:
  货币资金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受益人待遇
  应收利息 应付受托人管理费
  买入返售证券 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债券投资 应交税金
  基金投资 卖出回购证券款
  股票投资 应付利息
  其他投资 应付佣金
  其他资产 其他应付款
  负债合计
  净资产:
  企业年金基金净值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净资产变动表
  会年金02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 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期初净资产
  二、本期净资产增加数
  (一)本期收入
  1.存款利息收入
  2.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投资处置收益
  5.其他收入
  (二)收取企业缴费
  (三)收取职工个人缴费
  (四)个人账户转入
  三、本期净资产减少数
  (一)本期费用
  1.交易费用
  2.受托人管理费
  3.托管人管理费
  4.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5.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6.其他费用
  (二)支付受益人待遇
  (三)个人账户转出
  四、期末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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