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的通知
国办应急明电[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月12日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入冬以来最大幅度的降温过程,十几个省份持续出现雨雪、凝冻等天气,部分地区出现大雪或暴雪,导致公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旅客大量滞留,农副产品供应紧张,部分地方供水管道破裂、房屋损坏,一些牲畜被冻死、农作物遭受冻害,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据中国气象局预报,此次强降温、降雪天气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局部地区将有大到暴雪;1月25日至27日,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南部、黄淮、江淮、青藏高原、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华南等地自西向东还将出现一次较明显雨雪天气过程。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强降温降雪天气应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对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温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这次强降温降雪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大且正值春节临近,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这次雨雪天气给各地生产、运输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出现大的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站在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努力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当前正值春运,人员出行频繁,学生、外出务工人员放假返程处于高峰期,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各地区交通、铁道、民航、水运部门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安排足够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组织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等措施,尽力减少暴风雪天气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全力保障高速公路、主要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全力做好旅客疏导工作。铁道部门要结合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安全措施的落实,充分考虑雨雪天气铁路客流骤增的情况,加大运力配置,加强设备设施检查整修,确保安全畅通。民航部门要针对暴风雪、大雾、霜冻对机场和飞行器可能造成的影响,组织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清除跑道、飞机上的冰雪,确保飞行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妥善安排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食宿、医疗等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三、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暴风雨雪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做好危旧房屋的除险加固,特别是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敬老院等的安全,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组织转移安置。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科学平抑商品物价,满足市场需求。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
四、妥善做好灾害救助和农牧业生产工作。发生暴风雪灾害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灾情收集和评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筹备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房屋倒塌的群众,要通过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予以安置,特别要做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要加大对农牧业生产抗灾救灾工作的帮助力度,派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一线,指导做好农牧区粮草储备调度、牲畜疫病防治、农作物防低温冻害等工作;要提早考虑灾害对春耕生产带来的影响,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积极组织调拨种子、化肥、农药及牲畜饲料等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暴风雪、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作用,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县、乡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在收到雪灾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六、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灾情,要及时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告;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灾害过程,要主动互相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并将情况及时告知国务院应急办。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200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