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30号公告(关于大功率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08-4-30 【生效日期】2008-1-1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包括:单机额定功率不小于1.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
二、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清单(简称先征后退清单)详见附件。先征后退清单所列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实行年度暂定关税税率的,按暂定关税税率执行。今后对先征后退清单所列品种将根据企业申请、政策实施效果、国内配套能力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企业进口上述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时,应向海关单独申报进口,并凭财政部出具的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确认书直接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先征后退手续。具体操作程序按现行有关先征后退规定办理。
四、对200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经海关审核无误的准予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先征后退手续。
五、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下同),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税则号列:85023100),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其项目单位于2008年11月1日前持项目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且海关予以受理的,其进口符合原免税条件的上述风力发电机组仍可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自2008年11月1日起,各海关不再受理上述内外资投资项目项下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税则号列:85023100)的减免税备案和审批申请。
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上述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上述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退税商品清单
附件
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退税商品清单
1、风力发电机整机进口关键零部件
技术参数
一级部件
二级部件
三级部件
数量
暂定退税年限
税则号列(供参考)
单机额定功率:1.2—2MW
主轴轴承
1-2个/台
2年
8482
控制系统(整机控制器、变流器与其零部件二选一)
整机控制器
2-3套/台
1年
90328900
变流器
1套/台
1年
85044091
85044099
变桨矩控制器
3套/台
1年
90328900
整机控制器
控制器
3个/台
1年
85371011
模拟量输入模块
2个/台
1年
85371011
显示面板
2个/台
1年
85371090
变桨滤波器
3个/台
1年
85389000
偏航滤波器
1个/台
1年
85389000
变流器
变频器
2个/台
1年
85044091
变桨变频器
3个/台
1年
85044099
偏航变频器
1个/台
1年
85044099
刹车装置
刹车用制动器
1套/台
2年
85030030
液压泵站
1套/台
3年
84122990
风向仪
1个/台
3年
85030090
风速仪
1个/台
3年
85030090
变桨系统
变桨轴承
3个/台
2年
8482
单机额定功
率:大于2MW
主轴轴承
1-2个/台
2年
8482
控制系统(整机控制器、变流器与其零部件二选一)
整机控制器
2-3套/台
1年
90328900
变流器
1套/台
1年
85044091
85044099
变桨矩控制器
3套/台
1年
90328900
整机控制器
控制器
3个/台
1年
85371011
模拟量输入模块
2个/台
1年
85371011
显示面板
2个/台
1年
85371090
变桨滤波器
3个/台
1年
85389000
偏航滤波器
1个/台
1年
85389000
变流器
变频器
2个/台
1年
85044091
变桨变频器
3个/台
1年
85044099
偏航变频器
1个/台
1年
85044099
刹车装置
刹车用制动器
1套/台
2年
85030030
液压泵站
1套/台
3年
84122990
风向仪
1个/台
3年
85030090
风速仪
1个/台
3年
85030090
变桨系统
变桨轴承
3个/台
2年
8482
偏航系统
偏航轴承
1套/台
2年
8482
驱动器
2套/台
3年
84839000
刹车钳
8-12个/台
3年
85030030
2、单机额定功率不小于1. 2MW的风力发电机配套部件进口原材料
一级部件
原材料
单机用量
暂定退税年限
税则号列(供参考)
叶片
环氧树脂
2000千克/只
3年
39073000
环氧树脂固化剂
800千克/只
3年
382490
胶粘剂
200千克/只
3年
39073000
胶粘剂固化剂
200千克/只
3年
382490
泡沫夹芯
50平米/只
3年
39211290
轻木(Balsa)
40平米/只
3年
44072200
齿轮箱
轴承
16个/台
2年
8482
收缩盘
1套/台
3年
84836000
发电机
轴承
3套/台
2年
8482
滑环
1套/台
3年
85030030
定子避雷器
3套/台
2年
85354000
转子避雷器
3套/台
2年
85354000
控制系统
编码器
1套/台
3年
853710
90318090
传感器
1个/台
3年
85389000
90329000
变流器
电力电容器
63个/台
3年
85321000
功率模块
6个/台
3年
85044091
避雷器
11个/台
3年
85354000